各学院并转相关教师:
2012年度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展开,根据科技局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助对象及项目的条件
(一)申请晨光计划的青年科技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参加过区、县、局以上重点科技项目,并取得科技成果或获得科技奖励。
(二)申请学科带头人计划人员年龄在35—50岁(1962年1月1日以后、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曾受到过晨光计划资助、现已结题并通过验收的科技人员优先支持。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973”、“863”等重大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
2.国家、中央部委、湖北省、武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负责人或者科研骨干;
3.省科技厅、市科技局重大项目负责人;
4.省市自然科学领域重点学科带头人;
5.市科技局晨光计划优秀完成人和省、市、部委办人才计划重点资助者;
6.从事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有突出成绩的专家。
(三)申请资助者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其研究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实验基础和设备条件,其中晨光计划申请者应有一个以青年科技人员为主体的科研合作群体,有一名35岁以下的合作伙伴,能得到1至2名导师的指导;学科带头人计划申请者应有一个比较合理和完善的科研人才梯队。
(四)申请资助者承担的科研项目必须是符合武汉市经济和科技发展方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有重要开发前景的应用研究项目。
二、申请指标
武汉市科技局实行限额申报,我司申报晨光计划的人数为6人,申报学科带头人计划的人数为2人。
三、申请程序
(一)学院推荐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在认真填写申请书(附件1,2)的基础上,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申请书,按照“统筹兼顾、择优推荐”的原则向科技处推荐晨光计划1人,学科带头人计划1人。各学院推荐的申请候选人名单须加盖公章、并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经理签字,连同申请书电子版一起,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基础办。
(二)学校审定
科技处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科技处处长办公会议讨论,将初步遴选的申请候选人报校领导审定(7月底前完成)。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由学校正式推荐的申请人须认真修改申请书,准备附件材料(附件3,4),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分别装订成册,于2011年8月22日前将正式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基础办。
附件材料包括:(1)有关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2)曾获得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3)已发表的能证实科研能力及与本次申报项目相关的论证材料(成果报告)等。
所有材料均请双面印刷,A4幅,用非光面纸作封皮装订成册。
(二)电子版材料
2012年度晨光计划和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将采取网上评审的方式。请申请人登陆武汉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hst.gov.cn/),进入“科技服务中心”栏目的“项目申报”,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成功后及时联系科技处,经科技处开通后即可上传项目基本信息。
申报材料必须用PDF格式上传申请书和附件材料(需单位盖章后扫描上传),并确保项目上传材料电子版与书面材料完全一致,电子版的大小在5M以内。申请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提交完毕后,即可通过系统打印项目基本信息表,请将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与项目申请书一同报送科技处基础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炎生 刘兴斌 87282019
E-mail:xysh@mail.hzau.edu.cn
科技处基础办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1.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
2.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
3.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材料
4.武汉市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材料
5.学院推荐人才类项目的函(格式)